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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委托有關部門對蘭州市流通領域經銷的兒童服裝、玩具質量進行了監督檢查,共檢查了88家經銷企業的136批次產品,合格95批次,產品抽樣檢驗合格率為69.9%。
部分童裝纖維含量“忽悠”消費者
此次檢查了蘭州市62家流通企業經銷的81批次產品,35家企業的51批次產品合格,產品實物質量抽樣檢驗合格率為63%。檢查結果表明: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染色牢度在此次監督檢查中全部合格,存在的問題主要是甲醛含量超標,pH值、纖維含量不合格,標簽標注不規范。
質監部門表示,此次抽查發現兒童服裝的甲醛含量超標問題已有較大改觀,除有3批次外,其余全部合格。據了解,甲醛是一種有害的化學物質,服裝中的甲醛超標,可能會刺激人的眼睛,誘發呼吸道及皮膚疾病。
有14批次的pH值不合格。強制性國家標準GB18401-2003《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規定,嬰幼兒服裝的pH值應在4.0~7.5范圍之內,檢查中有部分產品pH值超過國家標準規定的要求,產品偏堿性。
有7批次產品的纖維含量不合格,主要是有的產品標注的棉纖維含量低于實測值。如有的產品明示標識為棉100%,實測棉含量僅為54.4%。
玩具標識問題仍突出
此次抽查了蘭州市26家流通企業經銷的55批次的玩具,20家企業的44批次的兒童玩具合格,產品抽樣檢驗總體合格率為80.0%?傮w質量與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11個百分點。
監測結果顯示,11批次不合格玩具中,有10批次是標志和使用說明及安全警示不符合標準要求。標準要求“使用說明”內容必須有產品名稱、產品型號、主要成分填充物名稱或材質、年齡范圍、安全警示、生產者的名稱和地址、使用說明、組裝程序圖、維護和保養、產品標準號、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安全使用期限等。但實際檢測不同程度的存在缺項。標識和使用說明是向消費者提供產品的憑據和使用指南,其作用主要是有助于消費者正確、安全地使用玩具,避免發生由于使用不當而造成的兒童傷害。此項不合格說明生產廠家對標識的忽視,同時銷售者對商品的進貨渠道把關不嚴,是造成產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據悉,針對兒童服裝、玩具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不合格產品生產、經銷企業認真整改,把后處理工作落到實處。
--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