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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網上論壇出現的一個服裝類商標“李宇春”引發了有關人士的興趣,通過商標網查詢得知,注冊“李宇春”商標的是一位來自黑龍江的馬先生,鼎鼎大名的李宇春被注冊成商標自然成了媒體關注的焦點。
據了解,商標申請人馬先生平時對商標有著一定的研究興趣,這個“李宇春”商標是他一時的靈感想起的,作為服裝類商標比較貼切,能帶動一種需求心理和營銷理念。而且無形中借助大明星李宇春的東風,對于有關企業的營銷宣傳來說比李代言的產品還具有關注度。
以名人姓名或諧音注冊商標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法律專家認為:目前商標法對于有關藝名、譯名、或人名姓名的商標申請不進行實質性的審核(一般政治人物的除外),如有關名人或國外的一些翻譯過來的譯名大多可以注冊成功就是一個證明,但是這種注冊方式已經成為一些商家獲利不可缺少的營銷策略。
對于該商標馬先生呼吁有相關企業家能關注他的這一創意,他說在一個合理的狀態下不會產生什么消極的影響,他并不否認這是看上了李的名氣。關于有關該商標的細節問題,馬先生表示現在還不想透露太多,雖然已經有相關企業表示過興趣,但均沒有達到他所希望的合作條件,至于是委托拍賣或以直接談判的方式進行轉讓或拍賣等問題,他表示還在醞釀當中。
有關品牌專家表示說,要打造一個好的品牌必須注重商標的培育和選擇,商標一但注入文化內涵便會成為一種生活方式,現代市場競爭,不只是一種物質因素的競爭,更是一種帶有文化色彩的高層次的競爭,商名的語義內容越豐富,就越能引發人們的聯想......。
截至目前并無聽到有關方面對“李宇春”商標的看法或評論。
--來源:華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