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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羅馬舉行的第一次會議上,2009-2013年國際泳聯局完全遵守2009年7月24日國際泳聯代表大會做出的關于泳裝批準程序的相關決定。根據大會做出的決定,這些法規屬于議事日程法規,允許國際泳聯局在關于泳衣技術發展方面進一步控制、更新以及糾正任何偏差,并做出任何必要的調整。
國際泳聯主席團做出的關于泳衣的決定包括:
材料:泳衣材料最終只能由紡織面料構成。“紡織品“定義將由國際泳聯選出的科學專家小組來定義,科學家小組的領導人是來自瑞士聯邦理工學院的安德斯曼森(Anders Manson)教授。制造商將在2009年9月30日之前獲得“紡織品”的定義。“紡織品”的第一定義將由這個小組進一步證實:“這種面料的組成包括天然的/或者合成的,單獨的和非-加固紗線,經梭織、針織和編織而成面料。”
形狀:男性的泳裝不得高于或低于肚臍膝蓋,女性泳裝不能覆蓋頸部,不能超過肩膀,也不能超過膝蓋、此外,不允許有拉鏈或其他緊固系統。
使用:泳聯大會批準的規則只允許游泳者穿一件泳衣。
測試:只能在泳裝審批程序框架內進行可衡量的科學試驗。1毫米厚度限制將調整為0.8 mm,現在的浮力值1牛頓將減少至0.5(國際泳聯甚至會考慮將限制降至0牛頓),材料任何一點的滲透值必須超過80l/m2/秒。材料的滲透值通過25%標準多方向伸展進行衡量。科學小組將進一步評審這些參數。
一致性:有效生產和使用的泳裝要符合并完全與提交的樣品一致。禁止在使用之前進行修改。因此,不應該改變/修改具體的泳衣。
應用:考慮到制造商生產泳衣和提交日期所需的時間,從2010年開始,只有游泳比賽需要執行新的規則。
除了這些決定之外,國際泳聯主席團還批準了新的國際泳聯各委員會以及2009-2013年期間的任命。
-- 來源:中國紡織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