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 | 會員說明 | 收藏網站 | English Version
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近日告誡相關企業,歐盟明確規定紡織品和服裝中APEO含量不得超過0.1%,出口企業要防止輸歐服裝及紡織品中該物質超標。
為使服裝和羊毛制品手感更好,國內許多服裝和紡織品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烷基酚聚氧乙烯醚類化合物(APEO)作為助劑,但APEO具有較大的生物毒性、較弱的生物降解性,對人體和環境影響較大。檢驗檢疫部門已采取措施,對輸歐紡織服裝產品進行切實有效的APEO抽樣檢測,以防含量超標。省有關部門建議出口企業:相關印染及助劑企業應從源頭上限制APEO的使用,選擇環保助劑,積極開發新型助劑,提高環保與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