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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9年起,印尼、新西蘭等國對玩具、鞋服等產品開始紛紛實行多項進口新規,出口企業應該及早應對!
據了解,去年12月底,印尼出臺了進口產品的新規定,規定要求出口到印尼的鞋、服裝、兒童玩具、飲料、電器、食品等六項消費產品須由本國合法注冊的進口商進口,并在指定港口及機場進口。與此同時,新西蘭則針對兒童睡衣的標簽出臺新法規,于今年4月1日起實施,新法規對兒童睡衣的標簽提出更為嚴苛的要求。除了鞋和服裝,部分國家對玩具進口也有新規定。歐盟在原來的《玩具安全指令》基礎上作出了修改,明確禁止使用含有致癌物質或有毒材料。
對這些國家出臺的貿易新政,業內專家提醒廣大出口企業,可采取的應對措施主要有:一是提高技術實力,改進工藝,在信息收集、生產環節管理和相關標準制定等方面多下功夫;二是對法規進行深度解讀和剖析,對照規定進行安全生產以及出口貿易環節的查缺補漏;三是政府相關部門在這個特殊時期,更應加強對企業的信息服務和應對指導,如及時收集最新出臺的貿易壁壘信息,為企業設講座進行輔導。與此同時,出口要多元化、開拓內銷市場、品牌建設和自主創新等內功才是眾多出口企業應對的長久之策。
-- 來源:浙江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