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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東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在對2008年上半年出口紡織品服裝質量分析統計中,發現紡織品服裝“標簽”不合格占了不合格批的71%。該局提醒各服裝出口企業,要高度重視標簽問題,必須把標簽以永久性的方式縫制在衣服上,并且標識圖案要齊全,成分及所占比例不能弄虛作假。
眾所周之,小小的一個服裝標簽,里面蘊含的內容是非常多的。標簽對于生產商、品牌商、零售商、消費者以及產業鏈中的任何一方都至關重要。近年來,服裝標簽更已逐漸成為歐盟、美國以及其他國家對我國服裝設置技術性貿易措施的焦點。然而,我國相關出口企業對服裝標簽的關注遠遠不夠,在外部環境漸趨惡化的情況下,越來越嚴重的非法標簽現象似乎正在將服裝出口帶進墳墓。
標簽問題令人堪憂
所謂服裝標簽是指專門用來說明服裝的性質、用途、來源及使用方法等的一系列指導性文字或圖案。服裝標簽一般包括:商品的商標,即主嘜;商品的成份及用途,即成份嘜;商品的使用說明,即水洗嘜;商品的產地來源,即產地嘜;商品的價格標簽以及商品的裝飾性標識等。在眾多的服裝標簽中,根據我國強制性標準GB5296.4《消費品使用說明紡織品和服裝使用說明》的規定,必須標注的內容有:制造者的名稱和地址;產品名稱;產品號型或規格;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洗滌方法;使用和貯藏條件的注意事項;產品使用期限;產品標準編號;產品質量等級;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以及安全技術類別等等。
自2001年我國加入WTO后,隨著國家對配額的管制逐漸放開,一些不法商人不重視國家對紡織品非法轉口的規定,任意在產品上打上國外制造標識,造成出口紡織品服裝產地標識不合格現象的出現。例如,出口至歐美澳等國的服裝縫上了“MADEINTHAILAND”、“MADEINHONGKONG”等。個別進出口貿易商也常常在產品成分標識上弄虛作假,欺騙國外消費者,其標識成分與實際成分嚴重不符。如T/C成分的標識卻是100%C,50/50W/T的標識而為70/30W/T等等。個別進出口貿易商和生產企業缺乏產地標識方面的意識,在沒有任何商標授權的情況下,使用一些國外馳名商標,或用別人注冊的商標進行生產經營,嚴重違反了國內外商標使用的規定。如有的未經授權使用國際知名POLO、BOSS等品牌。又如未經授權、審核、檢測就使用LYCRA、TENCEL、MODAL等著名新纖維的標識。
成為重要的非關稅壁壘
標簽問題正在成為一種重要的關稅壁壘。拿2006年8月墨西哥實施新的標簽法為例,在墨西哥開始對紡織服裝實施新標簽法,規定凡出口至該國的紡織服裝須在領部等明顯部位帶有一個永久性標簽,注明原產國等信息后不久,我國輸墨紡織服裝的增幅就明顯下降。
在WTO新一輪談判的非關稅談判中,美國、歐盟等成員均提出了紡織品非關稅措施提案,并要求各成員規范使用紡織品標簽。其中美國提交了《關于削減與紡織品、服裝、鞋和旅游產品貿易相關的非關稅壁壘協定》提案,要求各成員將紡織品服裝的固定標簽內容限定為“原產國、纖維含量、保養說明與消費者安全有關的必要信息”等4項內容。歐盟則提出了《與紡織品、服裝和鞋產品貿易相關的非關稅協定》提案,要求各成員將紡織品服裝的固定標簽內容限定為“原產國、纖維含量和保養說明”等3項內容。此外,歐盟協定還規定成員不得在產品投放市場前,實施強制批準、注冊和認證標簽的要求,發展中成員可以享受推遲一年實施協定的過渡期等。
不僅歐美,一些南美國家也對紡織品標簽問題予以了關注。最近,由阿根廷、巴西、巴拉圭、烏拉圭和委內瑞拉組成的南美南方共同市場簽發了關于紡織品、服裝產品的標簽技術法規草案,該草案擬對各成員國國內生產或進口到各成員國的該類產品標簽制定要求。草案規定,在各成員國內生產或銷售的紡織品及服裝產品,其標簽、印記、貼花、印刷或其他類似標記上,必須包括下列信息:名稱或注冊商標,國內生產商或進口商的稅號,原產國,纖維含量(纖維含量在整個織物中少于10%,可用“其他纖維”表示),保養須知標簽,適用的尺寸或尺碼。如果單個包裝里含有一件以上的商品,則必須明確給出商品件數及這些商品不能拆開單獨銷售的說明。標簽信息須為永久性的、不易磨損、容易辨認及清晰易見的,須用消費國使用的語言來表示,但也可用另一種語言來表示。
需要認真重視
服裝標簽無疑在告知消費者方面有特定的價值,生產商、品牌商、零售商以及產業鏈中的任何一方都在使用標簽作為營銷和促銷的工具。雖然各國標簽的內容并不統一,許多國家也對服裝的標簽內容沒有任何強制性要求,而是由各廠商根據自己的規則對進入市場的產品進行標識,但是在紡織品和服裝類產品上通常很容易看到此類標識:尺寸、原料、保養方式等。
在“新西蘭中國服裝質量事件”發生后,2007年10月16日,新西蘭官方發布了對中國產服裝檢測結果,并澄清媒體以前的不實報道。官方認為,中國產兒童睡衣的質量是安全的,中國產睡衣實際上不存在任何質量問題,只是有一個標簽的問題。希望廣大新西蘭的父母們在購買兒童睡衣時,應認真閱讀標簽,并正確使用產品。從這個事件上可以看出中國服裝出口企業對于服裝的標簽問題還不重視,雖然服裝質量是合格,但由于標簽不合格而給人制造了話柄。因此,我國紡織服裝業今后除了關注產品質量外,還應注重標簽問題,避免授人以柄。
總而言之,發達國家提出標簽問題的潛在目的是對發展中國家的出口設置新的非關稅貿易壁壘。避開此點不談,標簽雖小,也體現了出口商的誠信,它是產品合格與否的重要標志,也是出口商對消費者負責任的具體表現。
-- 來源:華衣網